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審計委員會
為建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且其中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審計委員會之成員由四位獨立董事徐清祥先生、蔡能賢先生、Mr. Juine-Kai Tsang及李家維擔任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為112年6月30日至115年6月29日同第八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其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114年審計委員會於114/03/07、114/05/06、114/08/01、114/11/07,共計開會4次,並將議案提交董事會。
 
年度工作重點彙總

114 年

會議討論重點

決議結果

114/3/7

 

  1. 通過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 通過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3. 通過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案。
  4. 通過114年簽證會計師公費審查 (含非確性服務項目)案。
  5. 通過委任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非確信服務項目及公費案。
  6. 通過財務主管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及發言人異動案。
  7. 通過增訂「內部控制制度_薪工循環」部份條文案。
  8. 通過為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案。
  9. 通過上海閎康資金貸與他人案。
  10. 通過訂定113年第四季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案。
  11. 通過預計取得不動產廠房使用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通過,提報董事會決議。

114/5/6

  1. 通過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案。
  2. 通過庫藏股轉讓員工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通過,提報董事會決議。

114/8/1

  1. 通過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案。
  2. 通過為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案。
  3. 通過上海閎康資金貸與他人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通過,提報董事會決議。

114/11/7

  1. 通過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案。
  2. 通過為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案。
  3. 通過上海閎康資金貸與他人案。
  4. 通過委任勤業眾信及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非確信服務項目及公費案。
  5. 通過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6. 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通過,提報董事會決議。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4 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

次數(B)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註)

召集人

蔡能賢

4

0

100%

委員

徐清祥

4

0

100%

委員

Juine Kai Tsang

4

0

100%

 委員

李家維

 4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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